惊!宿迁某网站竟然发布售卖枪支广告
资讯
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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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起
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为期3个月的自媒体基础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宿迁网警发现
某网站竟然有售卖枪支的广告!
(绘图:冼嘉茵)
你们要摊上大!事 !了!
2020年7月23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在网上巡查时掌握到线索:宿迁某论坛存在大量有关涉枪类违法有害信息。
网上售卖的枪支
通过线索分析
当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宿迁某网络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处罚,责令删除所有违法有害信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十八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宿迁网警提醒广大市民:
玩枪相当于玩火,宿迁网警提醒,网上购买枪支、枪支零部件、铅弹模具等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不要心存侥幸,买卖私藏枪支弹药,请严格遵守《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1、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2、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3、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4、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5、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6、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信息;7、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编辑 宿迁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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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起
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为期3个月的自媒体基础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宿迁网警发现
某网站竟然有售卖枪支的广告!
(绘图:冼嘉茵)
你们要摊上大!事 !了!
2020年7月23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在网上巡查时掌握到线索:宿迁某论坛存在大量有关涉枪类违法有害信息。
网上售卖的枪支
通过线索分析
当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宿迁某网络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处罚,责令删除所有违法有害信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十八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宿迁网警提醒广大市民:
玩枪相当于玩火,宿迁网警提醒,网上购买枪支、枪支零部件、铅弹模具等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不要心存侥幸,买卖私藏枪支弹药,请严格遵守《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1、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2、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3、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4、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5、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6、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信息;7、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编辑 宿迁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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